尊敬的海利科院佳园购房户: ;
湖南海利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欢迎您及全家入住海利·科院佳园小区。
您购买的海利·科院佳园小区,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准予入住,交房时间定于 ; " " ;2008年7月21日。由于周边城市基础配套的影响,给您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不便,我们深感内疚。同时我们也希望购房户尽快办理交房手续,以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害,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我公司再次通知,请未办理交房手续的购房户在2008年9月20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一、需要携带的资料及费用
1、购房合同、车位合同、收款收据、银行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贷款凭证;
2、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家庭成员照片2张;
3、代收代付管道燃气工程建设费2350元,直饮水开通费1280元,有线电视建设开通费480元;
4、交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有:从2008年11月1日起预交6个月物业管理费用,入住装修费用详见《用户手册》、装饰专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上述资料须全部备齐方能办理交房(如业主暂时不进行房屋装修,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理费可暂时不缴纳)。
二、相关说明
1、现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①带电梯小高层(暂定)每平方米1.2元/㎡·月;未装修和未入住的按0.6元/㎡收取,至燃气开通时即按1.2元/㎡收取。
②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从2008年11月1日开始计算。
2、交房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至2008年9月3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休假)
3、交房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石人村 海利·科院佳园3号栋架空层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处。
4、代收费用交费地点:湖南海利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湖南海利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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