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湘教通[2015]227号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学院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加强学院各部门火灾预防工作,净化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现将今年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6月26日至7月15日
二、检查内容及实施步骤
1、检查时间:2015年6月26日
检查内容:对全院所有的地栓、墙栓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对于无水的地栓和墙栓以及损坏的消防器材,及时上报维修报告。
检查人:后勤处、行政资产处、保卫处、宇安消防器材公司
2、检查时间:2015年6月29-30日
检查内容:对全院所有学生宿舍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进行检查,违者收缴相关设备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检查人:保卫处、学生处
3、检查时间:2015年6月30日—7月1日
检查内容:对全院所有宿管员、门卫的办公场所和住宿场所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在公共场所做饭等现象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给予相应的现金罚款或开除。
检查人: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吉安物业公司
4、检查时间:2015年7月2—3日
检查内容:对全院所有的商铺、食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私拉电线、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安全出口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给予现金罚款或停业整顿。
检查人:后勤处、保卫处
5、检查时间:2015年7月6—8日
检查内容:对全院所有实训室、机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电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限期整改。
检查人:后勤处、保卫处、实训中心
三、检查要求
检查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查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总体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消防检查工作,不包庇,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追求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武装保卫处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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