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举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学会[2015]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强调的要“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要求,展示近五年全国职业教育科研的优秀成果,进一步鼓励和调动职业教育战线广大干部、教师和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优秀科研成果,引领和推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总结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2006和2010年举办的第一、二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经验基础上,学会决定举办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第三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三届评选活动的范围主要是面向第二届评选活动即2010年7月以来全国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科学研究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以往从未申报,本届首次申报特等奖的,其成果完成时间可以不受年限的限制。
2.学会将成立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学会学术委员会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有代表性、权威性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学会学术部负责。
4.对获奖成果将于今年10月下旬在学会举办的2015年学术年会上进行表彰。
第三届评选活动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申报人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全国“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总结整理成果,认真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下载地址:www.chinazy.org,请各申报人于2015年7月10日之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届时获奖成果公示、发布文件将在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网站(www.cvae.com.cn)公布。
科技处
2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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