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我院校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我院2014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十佳女大学生”、“体育标兵”、“优秀寝室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会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3.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二)三好学生:
1、学生思想积极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严谨求实,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5、两个学期均获得过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思想积极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地做好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各科学习成绩在及格以上。
(四)学习标兵:
1.达到三好学生条件
2.思想品德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3.上年度考试总评分两期均在班上前两名。
4.上一年度必须获得一等奖学金。
(五)十佳女大学生:
1.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热爱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新型女大学生。
2.学习勤奋,锐意进取,成绩优良。
3.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关心、爱护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亲和力并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4.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六)体育标兵:
1.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各科成绩各科学习成绩在及格以上。
2.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3.上一年度获我院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在全国、省、市比赛中获得名次。
(七)优秀寝室长: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科成绩各科学习成绩在及格以上。
2.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关心、爱护寝室同学,在寝室中具有较高亲和力并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积极组织本室同学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且本室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
4.被评过星级文明寝室的寝室长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系(院)评选、推荐,学生处审核,报学院批准。各个系(院)要认真组织好本系(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各系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于4月28日前送学生处。
2.院学生会干部将由学生处统一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20名。
3.评选结果公示3天。
四、评选名额:
系 (院) 奖 项 |
机电 工程系 |
经贸商务系 |
电子信息系 |
艺术设计学 院 |
轻化系 |
软 件 学 院 |
音 乐 系 |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
培 训 中 心 |
先进班集体 |
1 |
2 |
1 |
2 |
1 |
2 |
1 |
/ |
/ |
三好学生 |
5 |
8 |
4 |
7 |
4 |
9 |
1 |
2 |
1 |
优秀学生干部 |
6 |
12 |
5 |
8 |
5 |
11 |
3 |
4 |
1 |
学习标兵 |
2 |
3 |
2 |
3 |
2 |
4 |
1 |
1 |
/ |
十佳女大学生 |
1 |
2 |
1 |
2 |
1 |
2 |
1 |
/ |
/ |
体育标兵 |
1 |
2 |
1 |
1 |
1 |
2 |
1 |
1 |
/ |
优秀寝室长 |
6 |
14 |
7 |
10 |
7 |
14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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