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湘政职办〔2015〕1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15年我院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学院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三科。其中,《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考试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知识,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概括新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知识;《中国近现代史》考试内容主要为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历史知识;《思想政治工作学》考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基本脉络、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队伍和基本载体等知识,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时事政策知识。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携带有关参考资料。
四、考试步骤
1、报名:
4月13日至4月16日,参考人员到组织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15年5月16日和5月17日(星期六和星期日),5月16日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00—5:00考《中国近现代史》;5月17日上午9:00—11:00考《思想政治工作学》。
3、成绩通知:
预计7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 3年内申报相应档次专业职务成绩有效。
五、考试收费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按每人15元收取报名手续费,每人每科30元收取考务费。
组织人事处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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