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字[2015]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院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户籍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的正式在职在岗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0日—3月16日。(随带4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U盘)。
三、报名地点:
组织人事处师资管理与培训中心办公室(6-3-4),办公电话:0731-82861955
四、网上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 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对所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网报系统中自行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五、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6K纸包页、一式2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聘任合同书(或聘任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格检查表。
(七)思想品德鉴定表。
(八)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九)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另提供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情况登记表(由组织人事处组织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等的纸张规格为A4。
(二)请申请人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注意通知中所提到的各种要求。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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