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返回 通知公告
下一篇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十佳优秀教师”评选补充办法

2014-12-03 字体:

     为认真开展好我院“十佳优秀教师”评选与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热情,真正评选出具备典型模范和引领示范作用的“十佳优秀教师”, 现就“十佳优秀教师”评选与表彰活动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评选对象、评选基本条件、评选原则、奖励办法不变,依然按照《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十佳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执行。本办法只针对评选办法中的评选程序作进一步的优化补充。具体步骤如下:

1、申报推荐

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自荐,自荐人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十佳优秀教师”推荐表》,并附个人优秀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直接报送各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对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再由部门于1210日前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办公室(6-3-4)。

2、资格初审

组织人事处对各部门推荐人进行汇总,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评选

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的师德师风、课堂教学、教学成果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最终按12的比例差额推选出“十佳优秀教师”候选人。

4、公示投票

学院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情况,面向全院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群众投票。

5、最终推选

专家评审委员会在结合公众投票情况、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以师德表现、教书育人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学院“十佳优秀教师”排名。报院长办公会审议,最终确定“十佳优秀教师”人选。

6、结果公示后,最后表彰奖励。

二、本补充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上一篇:>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

下一篇:>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