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28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经学院选拔确认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二、上报时间
请各系(院、部)组织推荐人选,将候选人员名单及填写好的《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于2014年7月14日前上报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办理。
组织人事处
2014年7月9日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培养对象类别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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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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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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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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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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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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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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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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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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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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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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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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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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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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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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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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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院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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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课题、论文需注明级别(国家级、部级、省级、院级)。
2、工作业绩中需特别说明获奖情况。
3、其它指横向课题、获得的专利参与精品专业或精品课程的建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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