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09年度教学名师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根据湘教通[2009]72号文件精神,从各教学系部推荐的侯选人中推荐1人参加第四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推荐侯选人名额
各教学系部推荐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5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
2、具有相关企业相应技术工种3年以上的专职工作经历、且近3年仍能在相关企业参加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并作出实际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专科教学任务。每年直接面向专科生的课堂教学不少于60学时(计划学时)。
4、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在省或国家同行中公认的、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引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5、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四、上报时间:2009年3月18日。
附件:侯选人基本情况表
组织人事处
; " " ;200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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