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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201号)要求,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附后,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课题申报者也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青年专项课题。申请者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报相应的课题类别。在同等条件下,申报的一般课题立项优先。
(三)课题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并依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填写相应学科代码,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
(三)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
三、课题申报方式
(一)本年度实行课题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各申报人须在《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网址:hnjykxgh.com)下载《课题申请评审书》,按要求认真填写,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并统一进行网上递交。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除网上递交电子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科研主管部门公章,由学校科研部门统一汇总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请各部门于 ; " " ;2008年7月8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后统一报送产学研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产学研处将组织专家评选,从申报课题中择优报送。
咨询电话:2861199
产学研开发处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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