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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4]1号)和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经人事[2004]179号)的要求,现就2008年全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程序及时间
报考人员须填写《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上,另两张粘贴在该表的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的背面。
报名时间:2月25日至3月10日到组织人事处报名。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南》一书为考试的范围。试卷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形式为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定在5月10日。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三、考试结果反馈
考生的考试成绩单于6月上旬反馈给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市州经委。请考生详细写明本人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如因通讯联络不畅而造成时间延误归本人负责。考试合格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考试成绩合格,3年内有效(含考试当年)。
四、其它事项
1、在新的考试收费标准出台前,暂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每人45元的标准收费(不含教材费)。
2、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价办法实行的是“考评结合”,不是“以考代评”,故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是否具备参评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依据,并不能代替评审。申报参评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考试。
3、考生于4月30日前到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领取准考证。
4、可上网查询通知和准确的考试时间。网址:http://www.hnjmw.gov.cn(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的首页中点击“人事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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