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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严格执行规范校内宣传品张贴的通知

2007-09-19 字体:

  

学院各部门: ;

为规范校内宣传品的张贴,保持校园美观、清洁,现重申严格执行规范校内宣传品张贴的规定:

一、凡用粉笔书写的通知、通报等一概写入通知栏内。各系、班以及各级学生组织的海报、公告、启事等一律在所规定区域内张贴,张贴前需经学生处审批同意。

二、在校园内张贴的一切通知、通报、公告、海报等,均应作到文字规范工整、美观,不能出现内容错误、语法错误和错别字等现象。

三、除指定地点外,禁止学校各部门(包括各系、班、学生组织)和个人在学校其它任何地方张贴通知、启事、海报等。

四、某活动如需挂横幅、张贴标语,各部门(包括各系、班、学生组织)须经宣传部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张贴和悬挂。

五、对于一切违反上述规定张贴的宣传品,宣传部将责令张贴部门或个人清理干净,屡次违反并不听劝阻的,宣传部将酌情予以罚款。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通知》中重申的各项规定,并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已违规张贴的宣传品进行检查和清理。

宣传统战部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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