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
根据湘教通[2006]125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06年度湖南省职业教育优秀 “双师型” 教师,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的专职专业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与所任教专业对口的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在专业课程设置、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校本教材开发、教研教改等方面起到规划和把关作用。
3、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水平,能胜任本专业2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
4、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应用研究能力,主持过技术应用研究课题,取得技术应用研究成果,并在本校或本专业领域推广应用。
5、对本专业教师专业水平提高进行示范和指导;定期上示范课、观摩课。
三、推选名额
各系(院、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一名候选人,没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报。学院将遴选一名候选人参加省里的评选。
四、上报时间
各系(院、部)于2006年6月28日将候选人名单上报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办理。
组织人事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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