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学院教师低职高聘的暂行办法

 关于部分经费实行院系两级核算的方案(刘)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培训规程

 兼职教职人员的聘任办法(试行)

教师培训进修管理的实施细则(附件1-8下载)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培训规程实施细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职务低职高聘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参照兄弟院校的经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职高聘是指对符合副高以上基本条件或岗位需要的人员,在院内实行由低一级职务聘为高一级职务的评聘办法。

第三条 低职高聘只在教师系列中实施,必须是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要补充的骨干和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且只限于讲师聘到副教授、副教授聘到教授岗位工作。

第四条 低职高聘人员要求基本具备履行高一级岗位职责的能力,满足除学历与外语以外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规定的晋升高一级专业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高校副教授职务十年以上, 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且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院内教授 。

1 、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资助项目并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 前 2 名 ) ;

2 、承担过省、市级重大科研资助项目各 1 项,并有一项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主持人;

3 、 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持人 ;

4 、有四篇 以上论文被《 SCI 》 或《 EI 》或《 ISIP 》 收录的第一作者 。

5 、院外获得科研经费 5 万元以上。

第六条 高聘副教授必须担任讲师职务十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且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院内副教授。

1 、承担过省级重大科研资助项目并已结题的主要完成人 ( 前 2 名 ) ;

2 、承担过市 ( 厅 ) 级重大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3 万元以上,并有一项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主持人;

3 、 获得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 前 2 名 ) ; 市(厅)级科技奖三等奖的 项目主持人;或成果获得 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2 名);

4 、有两篇 以上论文被《 SCI 》 或《 EI 》或《 ISIP 》 收录的第一作者 。

第七条 聘任程序

1 、根据岗位设置和教学工作需要,由各系(部)提出初步意见,学院研究确定内聘岗位。对于因工作需要急需补充教授、副教授岗位的学科和专业,在符合学院要求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经学院相关部门审议,并报院学术委员会和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低职高聘条件。

2 、在内聘岗位确定后,由组织人事处下发通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院内 低职高聘 申报表》 ( 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 ,在规定时间内报组织人事处。

3 、系部初审。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将教师内聘申报表交教务处汇总。以系(部)为单位,提供申报者五年来的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4 、职能部门会审。 职教所、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5 、 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院制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确定初选人员后, 组织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 报学院职称领导小组批准。

6 、 职称领导小组审定。

7 、 学院颁发聘任证书。

第八条 聘为院内教授、副教授的教学、科研人员的国家工资待遇不变,享受教授、副教授的院内津贴,可以教授、副教授身份参加院内外教学、科研活动。

第九条 低职高聘聘期一般为两年,且在聘期内可申报正常晋升职务。二年聘期期满,经学院综合考评,工作业绩突出者可以连续聘任。但年龄不满 45周岁的一般不超过两次。

第十条 聘任期间,每年进行综合评估。对不符合要求者,学院可以随时解聘。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731-2861777,0731-5058777,0731-2861111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 邮政编码:410004

Copyright 2004 www.hnkjxy.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