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长 工 作 职 责

 

•  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和个人的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审查核准后,鉴发准考证。

•  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  负责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  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指导中心。

•  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  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  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  不断完善自身条件,抵制一切违反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树立廉洁考工的优良形象。

•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树立职业技能鉴定的良好风气,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