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评估知识问答
1 、评估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评估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党的建设总方针、总部署、总要求,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评估促党建,以党建促发展,按照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要求,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实现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2 、评估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评估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思路。以创建为目的,以评估为手段。省里制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附后),各高校按《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创建党建工作特色,在创建的基础上开展评估。评估活动结果分三种,即党建工作合格高校、党建工作先进高校和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各高校可以先申报合格高校,也可直接申报先进高校。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高校可在一年后申报先进高校,评估结果为先进的高校才可申报创建党建示范高校。评估活动的具体规划是:所有本专科院校要在 2006 年之前完成第一轮合格以上评估,高职学院在正式建校后五年内完成合格以上评估。
3 、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凡准备接受评估的高校,先由学校党委对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及其《细则》进行自查,针对自身的不足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规范工作。在积极创建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评工作,写出书面自评报告及自评结果的意见,于当年 9 月 31 日之前向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提交评估申请报告。当年第四季度,省委高校工委组织专家对申请评估的高校进行评估。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