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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橱窗管理规定

稿件提供:[ 宣传统战部 ]

     

 

 

学院宣传橱窗是学院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对建设良好的校园文明和校园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规范使用宣传橱窗,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与主办

学院宣传部是宣传橱窗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宣传橱窗的日常使用管理。学院各部门负责举办,要求有专人负责提供每期的宣传内容。

二、内容要求

宣传橱窗的内容要求能体现各部门的特色。版面设计要做到内容详细,版面整洁,图片清晰,文字工整,层次分明,美观大方,兼顾艺术性、欣赏性和实效性,努力达到宣传活动的目的。宣传内容由院宣传部审定,一定要严把政治关和质量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精神。各部门刊载的宣传内容,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所用素材的真实性。

三、出刊程序

学院各部门使用宣传橱窗,应先填写《宣传橱窗使用申请登记表》,说明宣传活动的主题、目的、意义、内容、设计方案、时间期限等,并将具体内容报院宣传部审定,由院宣传部统一制作。制作完成的版面须经院宣传部门主管领导审查后再展出。列入学院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的专题宣传活动,由院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出刊周期

  宣传橱窗定期出刊,教学系部每学期至少出2期,其它合用部门可根据需要轮流出刊或联办,每学期至少出2期,如遇特殊情况,宣传橱窗可由党委宣传部调剂使用。

五、日常维护

  宣传橱窗在日常使用中要有专人经常维护,要保持锁具的完好,保持不锈钢面和玻璃面干净整洁,保持夜间灯光明亮。宣传橱窗周围的地面卫生由学院统一安排打扫。

六、考核评比

  为充分发挥宣传窗的宣传阵地和美化校园的作用,每年年终可对当年各部门主办的展览进行一次评比。评比内容应包括专题的内容组织、版面设计、宣传效果等方面。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