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了关于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湖南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方案,并召开了这次专题会议讨论实施方案,全体院领导,院办公室、基础教育部、宣传部、团委负责人,各系(部、院)总支书记参加。会议明确:
一、建立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与党办、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基础教育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系(院)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系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321”联系机制,即每个院级领导联系一个系(院),一个班,一个学生小组或寝室;每个中层干部联系一个班,一个学生小组或寝室;每个党员干部和教师联系一个学生小组或寝室,以思想政治教育为重点,全面关心系、班工作和学生成长。从五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二、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改革与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6%的比例配备思想政治课专职教师,并严格按教育部规定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课时,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三、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由基础课部负责制定社会实践活动大纲,与实习、社区、社团活动结合,下学期实施。同时,大力建设校园文化,深入细致地开展谈心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如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继续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改进后勤管理和服务,开展“办师生满意的食堂”活动,积极与社会各界、企业联系争取融资赞助奖学金、助学金等。
四、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五、大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同时,由各系(部、院)负责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并加强教师师德建设。
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管理规定。
会议的召开,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到了实处,有利于整顿校风、严肃校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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