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全面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三总支全体党员签订此责任书。
一、总支书记对本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签订校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各支部书记对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支部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支部所在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所在部门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对校党委、校纪检监察部门批办事项和违纪违法事件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支委成员及普通党员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党员廉政建设责任,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党员。具体要求为:
(一)认真学习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积极参与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汇报个人党风廉政情况,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二) 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八不准”规定》、《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处级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等。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所在支部保存,一份由个人保存。
支部书记签名:
党员签名: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