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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开展清理全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9-13编辑:审核:浏览量:488

 

各部门,各总支、直属支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开展清理全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798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开展清理全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

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教育工委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清理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校所有在编的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进行清理整治,敦促有关人员按要求退出违规经营;严肃查处相关领域顶风而为”“小官贪腐突出问题;督促学校各部门强化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保障本次清理整治落实到位。

二、清理对象

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本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教职工。

三、清理内容

1.涉矿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煤矿、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选冶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2.涉砂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砂石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砂船、运砂船()、浮吊、砂石码头(堆场)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3.涉渔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在江河湖库等天然水域利用矮围、网围、网箱等方式圈湖占地,开展捕捞、养殖等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4.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小水电项目经营的行为。

5.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黑火药、引火线、单基火药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6.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经营的行为。

7.其他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举办公司和违规参与或参股其他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四、清理要求

1.我校教职工(不包括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但也要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并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本人不得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

2.我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一律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

3.我校教职工一律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

4.所有教职工一律严格按要求填报有关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退出手续,不得有明退实不退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转让企业或股份等行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经营性活动有关情况,如存在问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退出手续。所有退出转让情况,应向组织报告。

5.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主动报告问题、拒不退出或拖延退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惩处。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91日起,至2018131日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 20179l日-915)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见附件1),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大会,深入动员部署,在学校官网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

2.自查自纠阶段( 2017916930)

学校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个人主动填报。教职工必须按要求填报《湖南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个人报告材料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学校专项整治办留存备查。省管干部个人报告材料由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统一报送至省专项整治办。在2017930日前,教职工主动如实向专项整治办报告,并办理完成退出手续的,可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分。

各部门对个人主动填报情况开展全面清查,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规定,带头自查自纠。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适时抽查自查自纠情况,查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各部门按要求填报《湖南省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学校专项整治办,学校专项整治办汇总后报厅委专项整治办。

3.整治查处阶段( 201710120171231)

各部门根据个人报告和自查自纠情况,将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学校专项整治办;学校专项整治办根据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进行查处,对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未按照要求申报并退出的教职工,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学校专项整治办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自201710月起,学校专治办要将整治查处情况于当月25日前,报厅委专项整治办汇总。

4.规范总结阶段( 201811131)

学校要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补全相关管理漏洞和环节缺失。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防范教职工违规参与各类经营性活动的规章制度,尤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制度建设,促进教职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开展活动。

六、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切实履职担当,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厅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发挥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和纪委的监督作用。党组织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机构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主体。

2.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学校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成员部门为纪检监察室、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各成员部门具体职责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由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学校专项整治办要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实施方案,依纪依规查处违规参与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清理本部门教职工参与相关经营性活动的行为,掌握真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告学校专项整治办,要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学校专项整治办。

3.严肃查办案件。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整治查处阶段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于在专项整治中,瞒报、漏报有关事项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学校对外公布专项整治工作的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注意保护好举报人,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认真核查。同时,专项整治办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案件查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清理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

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和组成人员

2.湖南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

情况报告表

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无“矿事”人员本人承诺

4.湖南省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

营性活动情况汇总表

5.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经营性活动专项

整治工作联络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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