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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理全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日期:2017-09-13编辑:审核:浏览量:350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教育工委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201791日至2018131日在全校开展清理教职工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本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教职工。

二、整治内容

1.涉矿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煤矿、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选冶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2.涉砂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砂石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砂船、运砂船()、浮吊、砂石码头(堆场)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3.涉渔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在江河湖库等天然水域利用矮围、网围、网箱等方式圈湖占地,开展捕捞、养殖等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4.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小水电项目经营的行为。

5.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黑火药、引火线、单基火药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6.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经营的行为。

7.其他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我校教职工违规举办公司和违规参与或参股其他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三、反映渠道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好效果,现就以上七个方面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将问题线索以书面方式投入意见箱,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kjzyjw@163.com,或通过电话82861189进行举报。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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