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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 补充文件(二)
  • 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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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P93.4.1条投标保证要求,请问:投标单位是否可以使用“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222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之前是否缺少“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P221页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

3、根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条(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承诺或者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请问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在网上缴费,生成电子保函,只有截图,无纸质版原件,怎么处理? 本次为电子投标,请问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无纸质版原件,开标当天是否需要现场提交。如采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的,疫情期间原件是否要现场单独密封递交?

回复: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条(2)修改为“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承诺或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4、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投标保证 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3.1 条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 请问保函有效期是不是从投标截止之日2021120日起90天(日历天)? 请问选择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中:(1)、工保网有90天选择或180天选择,而这90天不能保证是按投标截止日期起算,生成保单是否可以选择投标有效期180天,以确保有效期不少于规定日期;(2)、中国人民保险自动生成投标有效期365天,不能选择投标有限期90天,请问如选择中国人民保险生成保单,投标有限期为365天,是否可行?

回复:保函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之日2021120日起90天(日历天)。保函有效期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均可。

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投标函部分格式 5.投标保证金中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格式”请问如保函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方式,网上自动生成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格式,会与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不一致,请问怎么处理?

回复:保函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方式,网上自动生成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格式即可。

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 (适用于暗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 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制作要求”未勾选,请明确技术标按明标还是暗标?

回复:技术标为暗标。

7、请明确开标公示表中的暂估价是否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材料暂估价的合价,或仅为专业工程暂估价?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P212投标信息表“其中暂估价(万元)”这一项。

8、招标文件P4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P8,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以“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为准。

9、招标文件P222-P228,黑体字标题: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资源配备计划 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 技术标制作时每章章节标题是否按此格式的字体大小进行编制?(缺少第一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无需编制。 请予明确。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P221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执行。

10、投标文件需填写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可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80 号令规定。”填写?

回复:可以。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采用保函形式,本项目为电子标,请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保函的,附投标保函原件,请问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否附投标保函扫描件?投标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标承诺的格式模板可否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前述问题回复执行。

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采用保函形式,请问是否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内开具电子保险保单?如可以,投标文件中是否附电子保险保单截图?如开具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则保函原件是否需要单独密封,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前述相关问题回复为准。

13、本项目投标阶段,投标企业的企业资质证书将超出证书有效期,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1231日。请问本企业投标文件投标函内附企业资质证书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网页截图可否?

回复:可以。

14、拟任项目经理如无不良信息,可否保留“拟任项目经理不良信息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标题,并在下面写明“无”?

回复:可以。

15、请明确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报价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模块需导入什么文件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P219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执行。

16、施工组织设计中第一节到第七节的页码是连续编码还是独立的,即每节单独编号?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P221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

17、招标文件第221页第7条中是否需要进行BIM设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工程量清单、图纸等部分:

1、新点软件接收招标文件过程中软件跳出以下提示内容,提示是电梯单位工程否需要新增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清单中E20表也无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可能会影响软件清标),请确定。

回复:电梯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取相关费用。(软件提示点否即可)

2、电梯单位工程中清单为无效清单是否需要处理;(可能会影响软件清标),请确定。

回复:电梯为工程暂估价,无效清单为软件导出设置的技术处理。(无效清单是因为湖南省造价站要求单位工程必须要有清单,不需要单独报价)

3、本项目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以及安全生产费软件默认的计算基础为:“直接费-设备费-高价苗木”,PDF清单中为“分部分项直接费+措施项目直接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措施项目设备费-分部分项单株超过3万元的苗木费”以哪个为准?

回复:软件问题(不用修改,生成投标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E.21表会和招标工程量清单PDF格式里的计算基础保持一致)

4、本项目有多数的单位工程措施项目中含有高层建设物增加,建设方下发的招标清单中是将此项费用放在单价措施项目中,投标方在套取费用时,此项费用不显示。经询问新点软件,答复此项费用应放在总价措施项目内,请问该如何处理?

回复:高层增加费按单价措施考虑,结算工程量按实计算。

5、创新创业楼由创新楼与创业楼组合而成,总建筑面积18792.08m2,地下二层,地上六层。图纸中地下室为一层。请明确。

回复:以设计图纸为准。

6、请提供强夯工程设计相关图纸。

回复:详见附件。

7、投标函须知前附表1.3.2未明确计划开工日期,投标函需填写具体的开工日期,请明确。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函部分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投标函”--“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此处无法直接录入或选择开工日期,此处是否可以无需填写具体的开工日期?

回复:暂定开工日期为202131日。

8.合同协议书签约单位为三方:发包人、 代建单位、 承包人,而招标公告明示“投标人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疑问:本次招标是否同时招代建单位与承包人,还是在本次招标前已确定了代建单位?

回复: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专条款款中约定“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疑问:此两处描述有矛盾,且通用条款的解释顺序与协议书的顺序不一致,是否以协议书为准?

回复:按协议书相关内容执行。

10.3.1承包人义务(10):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疑问:是否可增加责任主体“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1.3.5.2 分包的确定承包人义务③总承包单位提供现场已经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给专业承包单位使用。 疑问:“已经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是否可修改为“正在使用的”?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2.7.5.2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疑问:此处是否可明确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3.3.1承包人义务22)已竣工工程未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使用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损失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自费予以修复。 疑问:能否修改为“保护期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损坏、损失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自费予以修复。”?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4.10.4.1 变更估价原则:当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变更后调增量小于(或大于)原工程量的 15%(含 15%)时...... 疑问:15%的幅度太大,能否修改为10%5%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5.12.1 合同价格形式①:对于评标过程中和合同签订前发包人与承包人核对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时未发现的错误,在结算过程中按以下办法调整: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时、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评标时未发现在结算中应以开标一览表中总价、单项工程报价、专业工程报价为基础以有利于发包人为原则修改综合单价。 疑问:本条显失公平,疑问基于公平原则,能否按以下原则处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6.12.4.1 付款方式:1.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2.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分栋建设);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5%(分栋建设);4.出具财评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 疑问:竣工验收75%能否修改为80%?且出具财评报告时间能否确定,否则增加竣工验收半年的付款节点?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7.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原因造成工程款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工程款支付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批支付进度为准,承包人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 疑问:是否可修改为:发包人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60日内,承包人不以此为由停工,但发包人应承担延迟支付的利息?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8.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供竣工结算资料,提供竣工后30天内允许补充相关资料,但不得补签证,竣工结算资料不合格,不予办理结算。   疑问:资料是否合格不好衡量,是否可删除“竣工结算资料不合格,不予办理结算”,若资料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补充?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19、悬臂挡土墙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费率是3.37%,其中安全生产费费率是2.63%。悬臂挡土墙这个单位工程是按建筑工程专业的绿色施工的费率还是按道路管网工程的专业的绿色施工的费率?如修改是否控制上限价也需修改?

回复:悬臂挡土墙工程量清单编制,计取定额子目按市政专业考虑,工程类别应按道路管网、市政相应取费计算。

20、电梯工程中的:无效清单,并且工程量是1,请明确此项清单是否不需报价?

回复:电梯为工程暂估价,无效清单为软件导出设置的技术处理。(无效清单是因为湖南省造价站要求单位工程必须要有清单,不需要单独报价)

21、电梯工程的E.2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计价表软件中的取费基数是:人工费,PDF版中的取费基数是:分部分项直接费+措施项目直接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措施项目设备费-分部分项单株超过3万元的苗木费,请明确电梯工程投标报价时是按软件中的取费基数还是按PDF版的取费基数?

回复:电梯为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为2349100.00元 ,含税价为2560519.00元。

22、存在导入的HNZBJ软件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取费基数与PDF版表述不一致的地方。如PDF版取费基数是:分部分项直接费+措施项目直接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措施项目设备费-分部分项单株超过3万元的苗木费,软件中是:直接费。如PDF版取费基数是:分部分项人工费+措施项目人工费。软件中是:人工费。请明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只要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就可以。即只要按导入的HNZBJ中的取费基数就可以?

回复:软件问题。(不用修改,生成投标后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E.21表会和招标工程量清单PDF格式里的计算基础保持一致)

23、投标信息表中的其中暂估价(万元),请明确是填含税价还是填不含税价,即填写234.910000 ,还是填写256.051900

回复:电梯为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为2349100.00元 ,含税价为2560519.00元。

24、主要材料价格调价基价参湘建价[2020]56号文件执行(简称招标期),请明确本工程的招标期就是控制价编制说明所述的2020年《长沙建设造价》10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回复:控制价编制是按2020年《长沙建设造价》10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计取。

25、关于工程预付款回收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约定“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专用条款中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需明确预付款回收时间是否为“项目完工后100%回收”?

回复:已回复。

26、项目开工日期能否暂定一个日期?

回复:暂定开工日期为202131日。

27、能否明确现场出入口、临时水电接入点与排污口的位置?

回复:除设计图纸已明示的部分外,投标人自行考虑。

28、临时水管接入管径及配电电容大小?

回复:除设计图纸已明示的部分外,投标人自行考虑。

29、基坑支护图纸能否提供?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30、地勘报告能否提供?

回复:暂按设计图纸执行。

31、红线内是否有场地布置办公区生活区?或是否提供生活区用地?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32、一期建设过程中未建区域场地能否可以作为临建用地?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33、总平面图中一期存在1-A#学生宿舍、2#学生宿舍及学生服务中心单体,工程概况和施工图纸未见该部分。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34、招标文件第221页第7条中是否需要进行BIM设计。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打桩工程工程量,桩基工程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36基坑支护清单是如何处理的?需答疑。

回复:施工图设计没有设计支护图纸,此部分填方区可以按普通放坡考虑。

37、总平面图中一期存在1-A#学生宿舍、2#学生宿舍及学生服务中心单体,工程概况和施工图纸未见该部分。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8、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打桩工程工程量,桩基工程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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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