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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开考15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场,作弃考论处,无故缺考者不予补考。
二、考试需用的文具用品(笔、橡皮、绘图工具等),每个学生都应事先准备好,(计算工具、数学用表等按任课教师规定备好)临场不得借用。其它如书、笔记本等学习资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者请交监考老师代管,否则按舞弊论处。
三、考前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上厕所),开考后一律不准中途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须得到监考老师同意方可离开。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独立进行答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喧哗,若卷面看不清的地方,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提问,老师能宣读试卷,不准解释试题。考试过程中互相交谈、窥视他人试卷、互换试卷和稿纸、传递或接收纸条、传递计算器等行为一律按舞弊论处。
五、学生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进行答卷,不能用铅笔,字迹要求清楚整洁。
六、考生交卷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准在走廊里高声谈论,不听劝阻者,监考老师可自行处理。
七、下考铃响后,考生一律将试卷放于桌上退出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走廊上讲话或交谈,必须迅速离开考场(考试区),否则按舞弊(认定为提供舞弊)处理。
八、考生进入考场时不能带耳机,手机必须关机;考试过程中发现手机响铃、拨打手机、接听或查看手机者一律按舞弊论处。请人代考者和代考者本人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代考者若为其它学校的学生则交由学院保卫处处理。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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