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做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中央决定,从2008年开始,连续5年在全国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我省2008年计划选聘1500名左右。为落实我省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任务,根椐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精神,现就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院)认真负起选聘应届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直接责任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进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各系(院)要充分认识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8]18号文件规定,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三、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社会关注,群众期待,大学生热情也很高。各系院要认真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选拔。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名单报送院团委办公室,也可直接到院团委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雨花校区2861678,暮云校区2861622。
共青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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