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通知)
湘团办[2008]10号
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共青团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团十五大放中全会和团省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学校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共青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以良好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团十六大的召开,共青团湖南省委决定近期举办全省高校共青团干部培训班。现将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1、 培训时间:2008年3月27日至4月2日,报到时间: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2、 培训、报到地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东校区(香樟路392号,从火车站乘602路或805路公交车到柚子塘下车)。联系人郑清平,联系电话:0731---2780507、2780185,13808411379。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高等院校共青团干部。
三、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 党的十七大、团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团省委第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2、 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实务与创新;
3、 青年干部成长的素质要求;
4、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6、 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四、费用
资料费、食宿费等共计780元/人;往返交通费及统一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自愿参加)费用另计。
五、成绩考核与鉴定
1、 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需运用所学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一篇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工作探索文章;
2、 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需填写《学员学习考核表》,由团委寄送学员单位;
3、 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注意事项信要求
1、 本次培训是加强高校干部教育,提高高校团干部理论水平与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信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按通知所分配(附后)选派学员。需增加参训名额的高校团委,及时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2、 学员每人须带一张2寸免冠近照(名字写在相片背后)与培训费用、《学员登记表》原件于报到时一并交给班主任。
3、 参加培训学习的同志请填写〈〈学员登记表〉〉,于2008年3月13日前传真至团省委学校部。联系电话:0731---4471937、4470105,传真:0731---4470105,联系人:晏晴(13548598419),曾壤(13786265131)。
4、 学员在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请勿派送因各种原因不能坚持全程学习和同志参训。
5、 为便于研讨交流,请学员自带有关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附件:1、高校共青团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高校共青团干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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