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时间:2005-5-9 15:55:05 来自: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范由院长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五十七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解释权在教务处。
二〇〇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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