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05-5-9 15:51:39  来自: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评议、评定和咨询机构,旨在促进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 院学术委员会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第二章  学术委员会的任务

 

第四条 指导、审议并参与制定学院学术发展规划。

 

第五条 审议学院学科及专业的设置,审议学院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第六条 评定学院的科研成果,推荐申报各类奖励的科研成果。

 

第七条 审查科学研究的立项、评审和验收。

 

第八条 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 指导各系(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条 审定教工职称评审报批条件及新进教师的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 完成院长委托的其他学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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