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制订授课计划的几项规定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05-5-9 15:39:36  来自: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授课计划分为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教案、讲稿)。

学期授课计划是完成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学期授课内容、教学进度以及采用主要教学方式的主体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

课时授课计划,是主讲教师在上课前组织每次课堂教学的具体计划,其编写过程也是教师备课的主要环节。

为了使广大教师正确地制订授课计划,特作如下规定:

 

一、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作为某门课程的教学组织者、实施者,应对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认真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

 

二、在制定授课计划前,任课教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学生已有基础及相关课程的学习情况,同时要充分了解所任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作用与要求。

 

三、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等有关文件,在开课前基本完成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写工作。

 

四、学期授课计划应写明:

  1、选用教材(或参考教材);

  2、授课专业及班机;

  3、授课章节及内容提要(按2学时划分),总教学时数应符合教学计划规定和所在学期的教学进程;

  4、授课形式应分别注明讲授、实验、讨论或练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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