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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教学常规

作者:  时间:2005-12-6 14:58:28  来自:  阅读次数:

     
  

为加强校风、校纪和教风,建立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搞好体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望我部教师和上体育课班级学生贯彻执行。

一、教师

1。认真备课,做到上课有教案、有教学计划,无教案、计划不得上课。

2.有课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场地,做好上课准备工作,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

3.上课时应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纪律。

4.上课时间不得会客或闲谈,不得离开上课场地和学生,不得接听手机,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5.不准私自调课、串课、停课或合班上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教材或进度、停课等,需经教研室主任同意。

6.上课教师必须身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仪表端正,为人师表。

7.上课出现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应及时安排处理,向主管主任报告。

8.搞好考试和成绩评定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成绩。

二、学生

1.端正学习态度,提高认识,认真上好体育课,努力完成各种练习,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2.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旷课、有事有病请假,按规定办理手续,上课时不得私自离开上课场地,如有违反,迟到或早退 1次,从体育课期末成绩中扣3分。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为缺课一次,从体育课期末成绩扣10分,缺课三次以上,本学期不予评定成绩。

3.按时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课论,不得评定成绩,不常补考,并报准参加正常补考,考试舞弊者,成绩按“0分计,不准参加正学校。

4.体育成绩不及格者,于下学期开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考,无故不参加者,责任自负。补考成绩按及格、不及格计。

5.因病(残)要求免修体育课者,需经校医院检查确诊,出据证明,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6.上课时,必须身着运动服(或便于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

7.加强团结,互相帮助,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8.上课前,下课后,体育委员应协助教师借、还器材。

9.爱护公物,课上丢失器材,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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