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完善体育教学管理,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结合体育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教师必须按时参加部和教研室室业务实习和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二、教师上课必须做到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做好授课的各项准备,无教案上课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三、教师上课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如因天气、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耽误课的进度,教师可调整教学计划,但需要在任课小结中注明情况。
四、教师应做到专业着装(除理论课外)仪态端正,语言文明,讲解清楚,动作示范规范,要求学生严格。
五、教师必须按时上课,杜绝旷课、迟到、早退。如有违犯将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每学期对教师教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学期结束时教师必须认真填报学生成绩。
七、教师除出公差、病事假和特殊情况外,其它一律不允许请假缺课。凡涉及缺课、代课,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部门主任批准。
八、积极进行科研,教师每人每年完成1-2篇国家级或省级刊物的科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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