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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学院已成立资产设备管理办公室。现将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如下:
一、代表学院对国有资产实施管理监督职能;
二、负责宣传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及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
三、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系,并对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建立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及分户明细账(包括建帐、建卡),负责对全院在用的仪器、家具设备用品的管理;
五、组织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论证、到货验收、日常维护及计量的管理;
六、负责全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变更、撤消等工作并负责学院资产的调拨、转让、报修、报损、报废的审核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七、负责对国有资产丢失、损坏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全院性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九、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各种数据统计、报表工作;
十、负责学院库房管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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