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合理使用、管理电视机,处理好学生学习、生活与娱乐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放电视机的班级,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按时开、关。
二、收看电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晚6:30一7:30,星期日晚6:00一7:30,双休日、节假日可全天收看;每晚7:00一7:30为收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时间,不得选看其他节目,如有特殊节目,经系学生办公室同意方能收看。其余时间不得使用电视机。如有违反,对电视机管理人员提出批评,累计三次违反规定,对电视机管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收回该班电视机。
三、各班指定的电视机管理人员,负有保管电视机、维护收看秩序的责任,每天人离教室要负责锁好电视柜及教室门窗。
四、每学期寒暑假前,电视机由各班长或电视机管理员归还到电教室。班级外出实习,电视机由各班自行负责保管。
五、每个学生都必须爱护电视机,不得拆卸电视机零件、天线、电路插头等,如有损坏,将追究电视机管理人员及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