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提前向系主任请假,系里应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顶替,并书面通知教务处。
二、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办公室,在接受考前培训并领取考试卡、考生名单及试卷后直接到达考场。
三、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必须认真整理考场,清点考生人数,检查考生的身份证或出入证,指定考生存放违禁物品的地点,提前5分钟宣读考场纪律,然后当众启封试卷,分发试卷和草稿纸。
四、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得离开考场,不得阅读报刊、书籍,不得与他人交谈或从事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得在考场内吸烟。
五、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密切注意考场情况。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停止其考试,并取好作弊证据,将作弊情节详细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凡对考生作弊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考生因试卷有印刷不清楚或错漏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当众公开答复,但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更不得启发和诱导考生答题。考试中除试卷字迹不清楚外,对其它问题监考人员均不作解答。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检查回收试卷与参考学生人数是否相符。
八、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30分钟内,将考卷按规定整理好并装订成册后,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回考试办公室。
九、主考人员对考场出现的问题(如试题出现错误、印刷字迹不清而影响考试)应及时处理。考试期间严禁离开考试岗位。
十、本职责适用我院期末、毕业、平时、补考、计算机考试等各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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